涉县上清凉西坡废弃石料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二期)勘查与设计项目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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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11-24 16:34 标内容: 项目编号:DCG-B201511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县上清凉西坡废弃石料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二期)已由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招标,项目业主为涉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涉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查与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涉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为项目区域内的矿山环境治理。 2.3 工作周期:15日历天内提交全部勘查与设计成果(含预算编制); 2.4 招标范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规定,进行地形勘查、设计(含预算编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质量要求:应满足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及其他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要求,并应通过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查;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含甲级)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含甲级)。 3.3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1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上述所有证件出具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开标时投标人应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涉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涉县行政服务中心 电 话:0310-3813105 联系人:薛军伟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东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联盟路709号 电 话:15176002876 联系人:任继磊 |